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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注意!繼承要登記,祖產保權益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桃園市政府地政局表示,依據土地法第73條之1規定,不動產所有權人自死亡之日起逾1年未辦理繼承登記,經地政機關查明後,於每年4月1日公告繼承人於3個月內聲請登記,公告期滿後如仍未有繼承人申請,即予列冊管理15年;期滿仍未辦理,則移請國有財產署公開標售。公開標售價款將存入國庫設立的專戶,各繼承人得檢具證明文件,依法定應繼分領取,若逾10年仍無繼承人申請提領則歸屬國庫。

地政局同時籲請民眾注意,桃園市目前仍未辦繼承登記的土地及建物,以2017年公告土地現值估算,價值超過新台幣996億元,其中91年度未辦繼承之列冊管理已於2017年9月9日屆滿15年,將移請國有財產署辦理公開標售,為保障您的權益,請繼承人儘速辦理繼承登記。

地政局另外提醒,繼承登記實務作業上,常因繼承關係複雜、部分繼承人移居國外等原因,短時間難以整合繼承人間的意見,致遺產協議分配或會同辦理繼承登記有所困難,建議民眾可先依據民法繼承編及土地登記規則第120條相關規定,由繼承人其中一人或數人代表全體繼承人,就被繼承人之不動產,申請登記為公同共有,等到將來全體繼承人達成協議後,再辦理遺產分割,就可以避免不動產被列管標售,至於如需了解如何辦理繼承登記事宜,可就近向桃園市各地政事務所洽詢。

桃園市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公告及歷年列冊管理資料,民眾可利用桃園市地政資訊網http://land.tycg.gov.tw或桃園市各地政事務所網頁查詢。

新聞來源 [ 買購不動產新聞台 http://mygonews.com/ ]



本文引用自: https://tw.news.yahoo.com/%E6%8F%90%E9%86%92%E6%B3%A8%E6%84%8F-%E7%B9%BC%E6%89%BF%E8%A6%81%E7%99%BB%兒童書桌成長書桌椅兒童書桌成長書桌椅兒童書桌兒童書桌成長書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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