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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現今全球動物收容所不斷爆滿,流浪動物問題儼然成為世界性問題,因此ISAR(International Society for Animal Rights; 國際動物權組織)自1992年起,將每年八月第三個星期六訂為「國際流浪動物日」(International Homeless Animals Day)。

作者:東華大學華文所碩士生李國豪、副教授黃宗潔

目前有超過50個國家參與這個節日,包含各國政府、動保組織、獸醫師及動物收容所,共同協力救援數百萬動物的生命。

「減少無家可歸的動物、減少痛苦、減少殺戮」。在這個有意義的日子,本系列將對比台灣與數個國家的流浪動物現況與政策施行結果,期作為解決台灣流浪動物問題的借鏡與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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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wikimedia)

雖台灣近年領養貓狗的風氣慢慢普及,但寵物市場仍是許多國人飼養寵物時的優先選擇,因此,寵物繁殖該如何落實管理,以及繁殖用種犬、種貓的動物福利,依舊是一個有待改善的問題。

以目前的管理辦法而言,公立收容所的收容對象包括民眾或機構團體捕捉拾獲之遊蕩動物[1],換言之,如果養殖業者將他送至公立收容所的動物,都宣稱是自己拾獲的,那麼即可無須負擔任何責任。

這很有可能成為私人養殖戶棄養動物的方便管道,所有繁殖過程中造成的老病殘甚至滯銷的動物,只要送去收容所一切問題就解決了,如同處理廢棄物一樣簡單。

然而反觀香港於今年三月通過的「寵物養殖業者牌照制度」,是否就是一個更好的寵物管理方式?又有哪些面向值得台灣借鑑參照呢?

 

街道「乾淨」的香港?實是積極撲殺流浪動物

第一次踏上香港的旅客,極可能產生「香港流浪動物管理非常嚴謹」,或「香港非常友善動物」的錯覺。因為香港與德國、荷蘭相同,街道往往看不見流浪動物的蹤影,僅僅偶爾在巷弄盡頭或陰暗角落才會發現幾隻街貓。

想在家以外看到這種動物,大概就是香港幾間知名的寵物餐廳,像是銅鑼灣的阿貓地攤、旺角的貓店街、觀塘的梅子貓舍,或是荃灣的貓隻茶房。

之所以能擁有「乾淨」的街道,與香港主管單位採取積極捕捉、撲殺的策略有關;而民眾若是在街頭發現流浪狗,也多半會主動舉報。亦即乾淨的表面背後,未必擁有對等的動物福利觀念,事實上動物在香港,確實仍處於「非商品即為廢棄物」的地位。

例如,「金魚街」就是一條專以販賣水生動物而聞名的商店街。觀賞魚、蝦、蟹類,被綁在手掌大小的水袋中,如果遲遲不能賣出,袋中的動物可能就會缺氧而死。以前述種種對香港進行社會觀察,或可作為理解當地民眾普遍上如何看待動物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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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金魚街(圖片來源:wikipedia)

 

香港動物繁殖修法:讓非法就地合法?

關於寵物繁殖,香港「公眾衞生(動物及禽鳥)條例修訂案」於2017年3月20日正式上路,對於這次修法,正反雙方的意見並不一致,其中最大的爭議,正是「私人繁殖合法化」的部分[2]。

在新法推出之前,大型寵物繁殖場須向多個主管機關各別提出申請,因此發牌門檻較高。依照舊法,發出的繁殖牌照只有七張,且全香港只有兩家還在營運,其餘業者皆以私人繁殖為由,規避舊制的牌照審核。

這些私人繁殖戶透過網路宣傳及販賣寵物,甚至直接了當的將動物搬到路邊販售,長期以來,香港政府始終找不到有效的制衡辦法。

為了名正言順地管理私人繁殖戶,新法因此將「繁殖者牌照」擴充為四種類型,同時新增「甲類動物繁殖者牌照」以及「單次動物出售許可證」。換句話說,任何個人只要向政府提出申請,就有機會獲准繁殖,並獲得買賣牌照,每年可申請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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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取締私人動物繁殖,香港舉行動保遊行,約1500人參加。(圖片來源:香港零一)

 

支持者:先求有、再求好是必要過程

支持者認為,這是達成「先求有、再求好」的必要過程,藉此強迫所有私戶皆必須領取牌照,並強調利用此法來提供相關單位執法依據,才是本次修法的初衷。

根據新法內容,私人養殖戶的繁殖數量,將依據空間與動物大小而定,狗的種母和新生兒都要抽取口腔組織記錄,建立基因資料庫,有助舉報或查核其DNA。此外,寵物轉讓行為同樣受到監管[3]。

支持團體「愛護動物協會」的顏綺苓同時指出,發牌後未必會增加寵物繁殖率,她說:「以七百呎單位面積而言,持牌人只可飼養兩隻大型犬,措施禁止了以往七百呎單位『監禁』一百三十隻犬隻的情況。139B的修訂則為監察者打開門窗,讓漁護署、警方、愛協能及早介入調查,免卻事件再趨惡化。」[3]

但是在主管機關人力條件不變的限制下,實際情況恐怕不如支持者想像那般樂觀,因為新法上路後,私人養殖戶無須接受任何檢定或考核,牌照數又毫無上限,恐怕將使香港的寵物陷入胡亂繁殖與販售的無限迴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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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的團體認為139B條例獲得通過後,私人寵物繁殖商終能受監管。圖為被用作繁殖的狗隻。(圖片來源:香港零一)

 

反對者:無完整配套,動物權益堪慮

儘管規定每人每年只有一次養殖、販賣的額度,但除了是否有足夠人力擔任稽查之外,持照人是否有足夠的繁殖專業知識?是否有能力提供動物良好的生存環境?以及能否提出寵物健康證明?在種種狀況都無法保證的情形下,香港政府不但依然強行推法,且截至目前仍無法提出完整說明與更全面的配套措施,只說「會制定培訓項目的課程大綱」,讓動物權益堪慮。

香港「非牟利獸醫服務協會」主席麥志豪受訪時表示:「我們的成員譚文豪問過漁護署幾條問題:會否發牌給立案法團公契寫明住所不准養狗的申請人?署方是否了解大廈公契怎樣寫?要是申請人成功領牌後被其他住戶投訴,會如何處理?他們竟然答不到!漁護署日後到底如何監管執法?這事攸關生命,無力執法會害死動物!救狗、搗破繁殖場的都不是漁護署,而是動保團體,叫人怎樣相信他們?」[6]

換句話說,真正的問題並不僅僅在於業者是否有牌照,而是牌照核發機制過於鬆散,無法達到飼主教育目的,加上發照後應如何改善監督不周等問題。

政府既然知道修法前私人繁殖業者不可能自律,卻又提出如此鬆散的法令,怎可能產生約束力?尤其本次修法主要針對狗隻,未來其他寵物養殖條例倘若比照辦理,豈不是使各項寵物繁殖買賣都更加容易?更擴大無良的種種問題?

 

非法繁殖稽查不易,香港記者直擊

今年4月,才有一名香港記者喬裝買狗的大學生,約見3名街頭狗販。交涉結果,顯示近期內香港非法私人養殖戶仍然相當嚴重。

第一名狗販的養殖範圍將近兩個籃球場,但外圍充斥各類垃圾,屋內的狗籠四散各處,環境相當不堪。狗販向記者聲稱,屋內十幾隻狗都是自己養殖,且不能提供證明文件和牌照。其中一隻貴賓犬於1月22日出世,未植入晶片並僅接受一次防疫注射。種母的毛髪糾結雜亂完全沒有經過修剪,可見長期疏於照顧。

第二名狗販以住家繁殖為由,同樣表示無法提供牌證或證明文件。最後一名狗販一開始向記者說剛才賣了貴賓犬,剩下兩個月大的約克夏,當記者問起幼犬有沒有防疫注射及晶片時,又突然改口說約克夏年紀太小暫時不能售賣,並稱剛才賣出的貴賓犬只是預訂並未出售。[7]

從字面上看來,或許修法後的香港繁殖法規確實比過去更加嚴謹與嚴格,但上述三名狗販都不能提供任何牌照或證明文件,甚至沒有注射疫苗與植入晶片,這樣的實際案例,在在顯示香港現況無法給予我們相對的信心。

 

香港會成為亞洲最大的「繁殖城」嗎?

正因為香港開放私人養殖戶,管理上相對也比台灣更加困難,稽查單位不但難以確定哪家哪戶正在進行私人繁殖,連全香港的寵物數量可能也無法準確掌握。

再者,香港目前寵物被送進收容所非常容易,飼主無須負擔任何責任。且若僅以發牌做為管理寵物繁殖的方式,後續的監督與管理卻未能落實的話,為規避無照繁殖責任,極可能造成非法業者與無良飼主皆隨處棄養的狀況一再發生,為改善現況而修法的立意,將陷入徒具形式的窘境。以此觀來,即便未來香港沒有成為亞洲最大的「繁殖城」,香港寵物的處境依舊令人擔憂。

 

[1] 參考2015/7/13最後修訂之〈臺中市公立動物收容處所管理作業規範〉。

[2] 〈【動物繁殖條例】反對團體:爭動物權益 要走在主流意向之前〉2016-05-25 香港零一媒體。

[3] 〈【動物繁殖條例】支持團體:主流意向接受動物買賣 宜管不宜禁〉2016-05-25 香港零一媒體。

[4] 〈香港動物繁殖修法大辯論〉2014/09/04 亞洲週刊。

[5] 〈【動物黑暗時代】硬推繁殖場發牌條例 變相鼓勵寵物買賣〉2016/05/20 香港蘋果日報。

[6] 〈【動物繁殖條例】反對團體:爭動物權益 要走在主流意向之前〉2016-05-25 香港零一媒體。

[7] 〈【直擊‧無牌賣狗】動物繁殖修例生效無人理 賣家反問:點攞牌〉2017/04/16 香港零一媒體。

 

「動物當代思潮」,跨域討論各項動物保護議題,並與國外經驗相互檢證反省,期使台灣「動物保護學」能持續成熟茁壯。



以下文章來自: https://tw.news.yahoo.com/%E3%80%90%E5%9C%8B%E9%9A%9B%E6%B5%81%E6%B5%AA%E5%8B%95%E7%89%A9%E6%97%A5%E樂澄兒童成長書桌成長書桌樂澄童年書桌椅兒童書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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